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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作者: 阅读次数: 日期:2024-11-04

枣庄学院是一所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农学等10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兼爱、尚贤、博物、戴行”的校训精神,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工程化”的办学定位,聚焦立德树人,锐意改革创新,立足本科教育,发展研究生教育和留学生教育,适度发展继续教育,不断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整体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力持续提升。

学校拥有双聘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泰山学者青年专家、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国家级人才、省部级专家23人(32人次),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山东省优秀青年科技创新团队17个、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团队1个、山东省人才引育团队4个、山东省优秀教学团队3个。现有专兼职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10余人。学校建有国家、省市级科研平台100余个、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现代产业学院17个,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4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1个,获批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20门、省级精品课程23门。

学校2009年获批山东省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2024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我校2025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2025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材料与化工和生物与医药2个专业学位类别的全日制研究生,具体拟招生计划详见“枣庄学院研究生处主页”查看枣庄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本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家庭通讯地址和手机号等信息务必详细准确,以利于寄送调档函和通知书。

3.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4.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将相关学历(学籍)核验材料交我校研招办审核。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的考生要在复试前一周内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原件、复印件交我校研招办审核。

6.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6.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初试

(一)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四)初试成绩公布

初试成绩于规定时间在研招网公布。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1. 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 我校在复试前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3.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各类加试科目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 复试时间、资格审查时间、体检时间由我校统一安排,集中进行,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

5. 复试期间采用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6. 可参加复试人员的条件、拟录取人员名单均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公示。

7. 我校将根据考生上线情况对招生专业作出是否调剂的决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后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二)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的要求执行。

(三)录取。

1.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 我校对拟录取名单按照要求进行统一公示。

6. 录取通知书根据学校当年度招生录取进度实际情况陆续发放。

7. 拟录取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转入人事档案、提交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或入学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8. 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具体见学校网站。

八、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内学费均为10000元/年。

(二)助学金

1. 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2. 学校助学金:6000元/生/年;

3. 导师助学金:6000元/生/年;

4. 研究生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等):视工作量而定,根据实际上岗情况发放。

(三)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表现优异、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学年。

2. 学业奖学金:一等6000元/学年,二等4000元/学年,三等2000元/学年(按学校规定比例执行)。

3. 其他科研奖励: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等具体参照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学生培养地点为学生报考学院(专业)所在校区,由于发展规划、院系调整等原因,部分招生学院(专业)的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2-4人/间。

十一、毕业

学生应达到所在(学院)专业学位授予要求,具体以培养方案为准。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校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其他事宜

(一)请考生及时关注枣庄学院研究生处招生信息网站:https://yjs.uzz.edu.cn/,获取与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初试复试参考书和自命题大纲以及二级招生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请登录https://yjs.uzz.edu.cn/的“招生工作”栏目查询。详细报考事宜请咨询相应具体二级招生单位。

(三)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冲突之处,均以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904

单位名称:枣庄学院

联系部门:枣庄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民生南路1号

邮编:277000

联系电话:0632-3659619

学校邮箱:zzxyyjsc@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uzz.edu.cn/